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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护“她”前行 永宁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2024-05-28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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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近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在信访接待中发现困难妇女赵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且被告人下落不明,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未全部执行到位,认为赵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指导其准备相关材料,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承办检察官前往永宁县人民法院调阅了原案的审判和执行卷宗材料,并向原案执行法官了解了案件细节。“被告方目前下落不明,受害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身心遭受重创,需要给予一定的救助”,执行法官说道。


  阅卷后,检察官及时前往赵某居住地开展走访调查工作。“赵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头部、胳膊受伤严重,无法外出务工,日常靠捡拾废品维持生活,其丈夫平日四处打工,收入也不高。”赵某所在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检察官还了解到,案件发生后,赵某精神状况不佳,经常与丈夫为柴米油盐等小事发生争吵,原本和美的家庭因为这次事故发生了很大变化。


  根据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赵某系重点救助对象,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为赵某发放救助金5000元,针对其因伤病及经济压力导致的精神状况不佳的问题,检察官多次通过面谈、电话随访的方式对赵某进行心理疏导与安慰,并叮嘱其丈夫要给予赵某更多的陪伴和关爱,共同克服困难,积极面对生活。


  今年以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共救助妇女儿童12人,发放救助金11.3万元,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本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或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聚焦“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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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